本人去年初結婚,孩子年底出生,結婚前老婆被閨蜜挑撥和我分手兩次,一次是要彩禮,一次是要把我的錢交給她管,分手后又回來找我復合,結婚時女方要求買三金,后來去金店買金飾品,我老婆那個樣子,一看就是不花自己的錢使勁買,三金買齊了還買了一大堆。 最后終于結婚,之后孩子出生,她們一直在娘家,丈母娘幫著一起帶小孩,老婆讓我每個月給她媽兩千塊錢,意思是你請月嫂每個月七八千,自己家人也不能白辛苦。我想問了,養家養孩子都是我花錢,女方幫著照顧也要我出辛苦費嗎?女人是我用了房子車子金子換來的生育工具嗎? 我新冠怕傳染給孩子,單獨住自己的房子里,高燒四十多度暈暈乎乎的沒有藥自己扶著墻去冰箱里拿冰袋冷敷,挺過了病痛,自己過生日就像一個孤魂野鬼無人問津,平時不和你聯系,也不關心你,和你聯系就是死要錢,我不知道我當初是腦袋進水了還是被電梯擠了才會想著結婚的! 想請教大家是怎樣處理家庭經濟分配的,我老婆就是一開始從結婚我沒有把我的錢給她管著,心里一直有氣,以至于大過年的我在她家和我大吵了一架,還踢了我一腳,我忍住了沒有還手。我后來去看孩子,丈母娘和老丈人都不和我講話,我這一看,都是一伙的,從此以后再也沒有去看過孩子,雖然心里很想孩子,可是心傷了很難愈合,以前每次去她家都是幾千塊的花錢買禮品,真的是一群白眼狼,請教大家是怎樣處理因經濟引發的家庭糾紛的,拜求大伙幫著出出主意,聽說好多女人都是生了孩子之后,用孩子做籌碼管男人各種掏錢,自己的工資一分錢都不用在孩子身上,干攢著一年十幾萬,十年就一百多萬存起來了,男人就像個工具人一樣為家庭為孩子拉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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