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fj114 于 2024-9-11 09:40 編輯
近日,奉節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在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,共查處飲酒駕駛22起。 典型案例:
(1)2024年9月3日19時12分許,梁某飲酒后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在奉節縣國道G242線1944公里100米處被奉節公安交巡警當場查獲。經檢測,梁某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16毫克/100毫升,屬于醉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7b7a0cd269451dd6abb7c386ef71f2f.jpg (215.86 KB, 下載次數: 22)
下載附件
2024-9-11 09:29 上傳
(2)9月5日19點14分許,周某飲酒后駕駛鄂 W8XX89 小型轎車在奉節縣興隆鎮興隆大橋路段被奉節公安交巡警當場查獲。經檢測,周某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45毫克/100毫升,屬于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14c4c39c84f9f1fb29d8e16aca1c799.jpg (129.03 KB, 下載次數: 13)
下載附件
2024-9-11 09:29 上傳
(3)9月9日19時48分許,孫某某飲酒后駕駛無牌正三輪摩托車在奉節縣康樂鎮國道G348線792公里100米處被奉節公安交巡警當場查獲。經檢測,孫某某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21毫克/100毫升,屬于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4634a6640716c3d41ba5c83da689478.jpg (223.63 KB, 下載次數: 19)
下載附件
2024-9-11 09:37 上傳
飲酒駕駛,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,駕駛人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偏差,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、剎車以及方向盤。因此,飲酒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手腳靈敏性降低,判斷、識別能力下降,操作失調,無法正確控制車速和距離,不能準確、及時處置危險車況,極易引發交通事故。在此,奉節公安交巡警提示:開車不飲酒,飲酒不開車,珍愛生命,遠離酒駕!
來源:奉節公安交巡警
|